酒“德”
中国自古就为礼仪之邦,礼也体现在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,比如,饮酒应有酒德。酒德,指饮酒时的道德规范和酒后应有的风度。合度者有德,失态者失德,恶趣者无德。
“酒德”两字最早见于《尚书》和《诗经》,《尚书·酒诰》甚至提出了“饮惟祀”(只在祭祀活动时饮酒)、“无彝酒”(不要经常饮酒)、“执群饮”(不可聚众饮酒)和“禁沉湎”(禁止饮酒过度)的要求。可见,儒家并不反对饮酒,只是要求饮酒应有礼仪规范。
古代很多医家,从健康角度出发,指出过量饮酒的危害,主张量力而饮。明代李时珍(1518—1593)在《本草纲目》中就指出“若夫沉缅无度,醉以为常者,轻则致疾败行,甚则伤躯陨命,其害可甚言哉”。
古人主张饮酒要有节制,不可过量,也不赞成满饮。《三国志》裴松之(372—451)注曾摘录名士管辂(210—256)关于饮酒的一段论述:“酒不可极,才不可尽。吾欲持酒以礼,持才以愚,何患之有也?”这里说的虽是饮酒与才学,但潜台词中却表露出“满招损、谦受益”的人生处世原则。
饮酒虽可独酌,但更多地是与人共饮,把盏言欢。此时,不仅要自我节制,更不可强劝逼饮。明人陈畿亭(生卒年代不详)曾经说过:“君子饮酒,率真量情;文士儒雅,概有斯致。夫唯市井仆役,以通为恭敬,以虐为慷慨,以大醉为欢乐,士人亦效斯习,必无礼无义不读书者”。这段话的意思是,君子饮酒,多率真儒雅,自我尽兴。而市井仆役之类,则常常胡喝海饮、强劝致醉。如果有人亦效此举,那么必定就是不读书不知礼仪之人。遗憾的是,古人批评的这种恶习却在文化昌明的今天普遍存在。